正付三号机

废物存文地

擒鹿

*老练猎人与天才枪手的七年之痒(?

*原创耽美



献给饼饼姐姐喜爱的歌:

 

So unleash your weapon

Aim it at my chest then

If our love is a drug

You’re the one with the trigger

——Trigger Major Lazer,Khalid

 

 

刹车一声叫唤,吉普车停在了小屋前。两人终于不能望着各自的窗口假装发呆,只能沉默着从各自的车门下车。络腮胡司机——也是猎场的看护人——帮忙把行李搬下车,豪爽地笑着说:“玩得开心!”

 

秦沐远挤出两分笑容,挥手送他上车:“好的,安德鲁,谢了!”

 

吉普车一驶远,四面的寂静就突然变得难以忍受,直压得人喘不过气。他们站在木屋前,中间隔着两个行李箱和一米的距离。秦沐远很想悄悄侧头看看他,看看他是个什么表情,是不是生硬地别着脸。可是他再清楚不过,对方只会平静地直视前方,不偏不倚的视线既不会靠近他,也不会远离他。

 

“鹿先……”他终于开口,像是要好好聊聊的语气。毕竟是他发出的邀请。可是他顿了顿,只说出一句:“进屋放行李吧。”

 

鹿先的神情没有变化,“嗯。”

 

 

秦沐远第一次遇见鹿先,是在十年前的射击比赛上,那时还在美国。那只是一场地区性的大学生业余比赛,如果不是主办方的老朋友盛情邀约,他也不会去到现场。他们是打猎多年的好友,这回对方挖空心思设计了荒野主题,非要他来看看不可。

 

老朋友直接把射击场搬进了树林,靶子全部上迷彩,百分百贴合主题。但如果要秦沐远发表真实想法,那只有一个:蚊子太多了。他们这些狩猎老手当然不在乎,却苦了那些细皮嫩肉的大学生。他去到比赛场地时,就已经看见不少人一边喷着驱蚊水一边咒骂了。

 

和老朋友打了个招呼,寒暄了一会儿,另一边男子手枪决赛就要开始了。

 

秦沐远以为自己会看到一群龇牙咧嘴的大学生——实际上他的确看到了——然而有一个人似乎完全不受影响。他只能看到他清峻的侧影,柔软的黑色短发,还有冷酷地插在裤兜里的左臂。装弹、瞄准、击发,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。装弹的间隙能看到他的侧脸,和他的身影一样清冷。秦沐远下意识多看了他几眼,看着他一直站在场上有条不紊地射击,站到了最后一位。

 

观众们一起鼓掌。老朋友注意到他视线的焦点,呵呵笑道:“这个男孩是中国留学生,以前从没碰过枪,却打得好极了!他拿冠军,我一点儿都不意外。”

 

那人仿佛听到了他们的交谈,忽然回过头来,视线扫过几个人,定格在秦沐远脸上。

 

秦沐远和他四目相对。那是一张英俊的脸,却看不出任何表情。他还戴着射击眼镜,然而暗色的镜片根本挡不住他直刺的目光。他就这样盯着秦沐远。

 

那就是鹿先。十年里,秦沐远始终觉得,鹿先的眼睛和眼神,都像极了一头机警的鹿。那是他匍匐在草丛里见过无数次的,幽深的眼珠与直率的眼神。

 

老朋友热络地招呼鹿先过来,向他介绍秦沐远。鹿先却出乎意料地用中文对他说:“你好。”

 

秦沐远有些意外,因为老朋友没说他是中国人。但他还是点点头,也改用中文道:“你好。”

 

老朋友看看这个,看看那个,抚掌笑道:“好,好,'nihao'!你们先聊着,我去看他们干活了!”

 

秦沐远原以为两人只会止步于打个招呼。他没有想到当天晚上比赛结束后,他们去酒店休息,鹿先会摸到他的房间,爬上他的床,而他居然也没有控制住自己。

 

毕竟,秦沐远虽然不是柳下惠,但也从来不和学生厮混。中学生、大学生、留学生,带“学生”的都不,理由是年轻人动感情了想不开,难缠。

 

可是这个学生喘完,低低地叫完,安静地躺了会儿,就起身无声地穿衣服了。

 

秦沐远看着他舒展的脊背,冷不丁问了句:“你知道我是谁吗,就这样做?”

 

鹿先手一顿,但依然迅速地套好了t恤,回过头来,道:“你不是猎人吗?”

 

秦沐远一愣:“啊、确实是……难道,你想跟我打猎?”他不确定地问道。他自诩是西部数一数二的猎手,对方仰慕已久也不是没有可能。

 

鹿先嘴角微微勾起。

 

秦沐远又道:“也不是不行……不过打猎可不等于向动物射击。你可能找十几公里也找不到猎物,又或者猎物在你身边你却看不到。”

 

鹿先又那样淡漠地盯着他了,让秦沐远摸不着头脑。良久,他才吐出一句:“对,带我打猎吧。”

 

那之后,鹿先的大学四年里,秦沐远带着他去了很多次猎场,教他用猎枪、追踪、捕获。就在眼前这样狭窄的猎人小屋里,还有广袤的原野与山林里,他们厮混了无数个日夜。他毫无知觉地喜欢上了这具年轻的身体,这颗年轻的心,这个年轻的人。

 

 

咔。秦沐远漫不经心地检查着枪栓,心思却完全不在枪上。六年前鹿先毕业回国,他也回国,两人就再也没有出来打猎了。十年转瞬即逝,他虽然还处于盛年,但已经没有当年身强力壮。而鹿先正像当年的他,处在最敏锐、最强壮、最富有魅力的年纪。最近,他越来越频繁地为此感到不安。他总会回想起十年前的那个夜晚,谁知道鹿先身边会不会出现像当年的他一样率真大胆的青年呢?

 

他们的所谓持续了十年的关系,只是建立在心照不宣的基础上。秦沐远把和他一起回国的决定告诉鹿先时,鹿先也只是那样淡漠地看着他,像在十年前的床上,良久才吐出一句:“哦,好。”

 

秦沐远不自觉地摩挲着下颏的胡茬,心中苦笑,暗骂自己可真是越来越出息了。但是——他试了试瞄准镜,注视着百米外摇曳的草尖,暗自屏息,轻轻扣上扳机——那种熟悉的力量仿佛又回到身体里。他是一个经验丰富的猎人,最擅长猎鹿,无论距离多远、时间多长,认定的猎物都不可能放脱。

 

他还记得有一次追踪鹿群三天三夜,在山坡的半腰听到一阵鹿鸣,连忙压低身子。他紧紧注视着没有遮蔽的坡顶,天空正悬挂着一轮明月,视野无比清晰。他听到了远处的脚步声,屏息等候着。那一头鹿群中最矫健的雄鹿,就这样披着清辉出现在坡顶。倚着皎洁的明月,它昂起头,两枝雄奇的鹿角闪亮在月光里。他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鹿,望得出了神,直到它机警地跃下山坡的另一面,才如梦初醒地追了上去。

 

 

“走吗?”鹿先平静地问。

 

秦沐远把手枪插进腰侧的枪套,深吸一口气,“走!”

 

两人坐进狭小的全地形车,缓慢向湖区驶去。猎场地处中欧,落叶林、草地、湖泊互相交错,风光非常美丽。早秋时节,草叶开始泛黄泛红,更给开阔的猎场增添了几分色彩。这里的鹿群无论是种类还是数量都在欧洲数一数二,他们曾经来过,鹿先就在湖边捕到了自己的第一头鹿,一只娇小的雌黇鹿。

 

他们已经在土路上看到了鹿群的蹄印,于是停下车,徒步向湖边靠近。正是鹿群饮水的时候,它们的蹄印横穿土路,向树林另一侧的湖泊延伸。

 

鹿先在很仔细地辨认蹄印属于哪一种鹿,秦沐远的心思却全不在打猎上。

 

“鹿——”

 

“是马鹿。”鹿先站起身,看向蹄印指向的树林,说,“是这边,对吧?”

 

秦沐远把话咽回肚子,匆匆看了眼地上的蹄印,点点头:“嗯,是这边。”

 

他们一前一后钻入树林,踩过树枝穿过灌木丛,发出沙沙的窸窣声响。秦沐远看着鹿先的背影,有些恍惚。这个场景是如此熟悉,六年前曾经出现过许多次。只不过那时是秦沐远在前面引着,不时担心地回头看看鹿先有没有掉队。现在恰恰相反了,他看着鹿先稔熟地搜索、前进。应该怎么说呢?应该说,一个老练的猎手,只需要自己一个人。

 

“鹿先啊……”

 

“嘘!”

 

鹿先做了个噤声的手势,另一只手在耳边挥了挥。秦沐远也听到了,那是马鹿发情的吼叫,鹿群就在附近了。他再次咽下话语,从背上拿下枪,压低身子,跟着鹿先缓缓靠近。

 

越是小心翼翼、屏气凝神,脚步声和呼吸声就显得越发刺耳。他们已经能听到鹿角撞击的声音了,马鹿达达的蹄声忽停忽续,显然是在原地踱步。一块大石头,他们听到的声音就在这块石头背后。两个人蹲踞在矮草里,不自禁端上了枪。

 

绕过这块石头,还是等马鹿自己走开?鹿先回过头看秦沐远。

 

按秦沐远以前的习惯,一定是谨慎为先,可他起了另一个主意,单手按了按,示意趴下。他们朝石头边缘缓慢匍匐,衣物与草摩擦簌簌作响。还没探出头来,秦沐远已经想到,这不是一个好的射击位置,他们一定会惊动鹿群。

 

秦沐远架枪的动作几乎和马鹿的回头同步开始。来不及屏息瞄准,在马鹿肌肉绷紧即将向前猛跃的一瞬间,他果断地扣下扳机。

 

马鹿被子弹打得向外狠狠一摆,但吼叫一声,猛刨蹄子扭头就跑。

 

鹿先立即站起来,喊道:“没中!”随即举枪瞄准。

 

突然而至的危机感让秦沐远来不及反应,一把抱住鹿先拽倒。鹿先突然失重,手中的枪瞬间走火,子弹砰一声飞到了天上。秦沐远脑门青筋突起,拼命将他向石头后一拖。

 

受惊的马鹿群从石头旁冲过,数双蹄子狠狠踏在刚才鹿先的位置上。

 

秦沐远的身体已经说不准是还在用力亦或已经痉挛,还紧紧地抱着鹿先,直到林木的颤动渐渐平息。他终于松开手,浑身大汗,脱力地靠在石头上。

 

有些好笑。秦沐远攥紧拳头,又缓慢松开,感受着身体里的力量,却忍不住露出一个自嘲的笑容。那一枪放在以前,如此近的距离,即使瞄准时间再短,他也绝不可能失手。但这也只是技术上的退步,他的心却已经完全地软化了。以前追猎黑熊才会担心所谓危险处理,如今鹿群的冲撞也能让他胆战心惊。他闭上眼,用深呼吸平复过于剧烈的心跳。

 

“没事吧?”

 

秦沐远睁开眼,对上鹿先平静的视线。对方那副依然淡漠的样子,让他逐渐安定的心脏陷入了另一种折磨,一种难言的钝痛。他摇摇头:“我没事。你呢?”

 

“没事。”鹿先站起来,拍拍裤腿,向被鹿群撞得一片狼藉的四处看了看,道:“看来这里是不行了——”

 

“鹿先。”

 

“得去另一片——”

 

“鹿先!”

 

“湖区——”

 

鹿先眼前一晃,突然被重重地扑倒在地上。秦沐远撑在他身上,深深看着他。

 

鹿先有些困惑,但随即发觉手正被秦沐远紧紧锁在手枪枪把,手指正扣在扳机上——枪口顶着秦沐远的小腹。

 

他瞬间出了一身冷汗。

 

他一边绷紧了手指,以防走火,一边忍不住失声叫道:“你干什——!”

 

秦沐远深吸一口气,手上握得更紧了:“鹿先,你要是想开枪,现在就开吧。”

 

“你疯了!我怎么会因为一头鹿——”

 

“不是鹿。不止是鹿。”秦沐远的表情有些悲伤。

 

这么多年来,鹿先第一次在他脸上看到这种表情。他英挺的眉毛失落地垂着,总是幽默地看着世界的深邃眼睛蕴含着千百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。他明白秦沐远指的是什么,一时哑口无言,只能呆呆地看着他。

 

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?在他察觉的时候,两人已经陷入了这种难以交流的困境。这很奇怪,明明已经相识了十年,日夜共处的时间多不胜数,他们应该早已心灵相通,能明白彼此任何的言语和动作。可是对方的情绪乃至对方本身,甚至两人之间的气氛,都在忽然之间变得陌生。

 

到现在,秦沐远胁迫鹿先握着他的枪指向他,鹿先与他对视,这种陌生感达到了顶点。

 

 

鹿先在十年前的一次射击比赛上第一次与他对视,但那不是他第一次见到这张脸。留学生的圈子很窄,有点风吹草动,一夜间就能传遍。那天他在学校的射击俱乐部练习,同学忽然神秘兮兮地凑过来,说要告诉他一些“劲爆八卦”。

 

“什么东西?”鹿先皱着眉问。

 

同学嘿嘿笑道:“你看这个,你看这个。”

 

他低头看向递来的手机屏幕:那是一张非常英俊的男人的照片。他背着一杆步枪,不知道偏头看着什么,一缕叶间的阳光正好照在头脸,洒到颈下,凸显出深邃的眉眼和修剪整齐的胡须,显得英气十足。他注视着那张照片,冷淡地问:“怎么了?”

 

“帅吗?”同学晃晃手机,压低声音悄悄道,“听说那个谁被这人包养了。这人是有名的‘猎人’啊!”

 

“‘猎人’?”鹿先重复了一遍。

 

“猎人猎人,”同学用手肘捅了捅他,邪笑道,“当然是要‘猎’人啊!懂吧?哎,我要是女的,也得被他弄得五迷三道的!”

 

鹿先预料到自己会轻松地拿下冠军,却没预料到一转头会亲眼看见那张照片上的面孔。他与秦沐远对上视线,着实愣住了。男人不像照片上那样摄人心魄,面容看上去柔和许多,然而魅力丝毫不减。

 

被主办人招呼走上前时,他满脑子都是同学说的传言,于是上去就是一句中文。他看到秦沐远有些惊讶,怎么,是没想到有人知道他吗?

 

直到如今,鹿先也很难解释那天晚上为什么会做出那么大胆的举动。有可能是因为听过那个传言,觉得这家伙“人尽可夫”,有可能是纯粹的见色起意,也有可能只是单纯地想在异国他乡放浪形骸一次。

 

说他内心平静无波,那是假的。但他似乎有一种无论何时都能保持平静神情的天赋。可那并不意味着他没有感情。

 

秦沐远居然警惕地问他“知道我是谁吗”,他一时发笑,就反问了一句:“你不是猎人吗?”可他没想到,秦沐远居然自说自话起来,而他真的是个猎人,字面意义上的猎人。

 

有的人啊,色相已经够迷惑人了,可越深入了解,越令人沉沦。鹿先原本以为的孤独苦寂的异乡生活,因为秦沐远的出现,居然变成了人生中最值得回忆的经历。对于鹿先这样青涩的大学生,秦沐远实在太过耀眼。他既成熟体贴、进退得体,又有着与大腹便便的中年人不一样的锐气。呼吸着荒野地的气息,鹿先的心思却根本放不在打猎上,他总是一边呆呆地看着秦沐远瞄准、击发,一边无意识地摩挲着扳机护环。秦沐远的瞄准优雅,击发爽利,整个过程总是行云流水,带着成竹在胸的笃定。

 

确认猎物被击倒,秦沐远会忽然回头冲他笑,就正好对上他呆滞的眼神。秦沐远似乎有所误会,笑容转变为担忧,靠近抬手摸摸他的额头。他们差不多高,秦沐远的手撩起他的额发,他们就面对面,几乎呼吸相闻。

 

“怎么了?碰到哪里了吗?”

 

这时候该说什么?鹿先平静地看着秦沐远,默默地想。可能想了零点三八秒吧,他毫不犹豫地揽过男人的脖子,亲了上去。亲着亲着就抱到一起,跌跌撞撞地倒在树干上。于是被枪声惊动的鸟群被第二次惊动,高鸣着从树丛中散到天空里。

 

四年里,鹿先一直在想,他不可能永远拥有这样一个人,拥有像美梦一样的日子。他坚信命运馈赠的礼物都有暗中标好的价码,秦沐远大概只是跟他玩玩,他在挥霍自己的青春。可是尽管他知道这是一条无回的断头路,他还是心甘情愿付出自己的青春,去换取这样的四年。只要一毕业,一回国,即使他再难以自拔,他们的联系也自然会被斩断。

 

秦沐远还在生活方面帮了他很多,无论出于何种原因,鹿先对于秦沐远都是感激的,因此也想和他好好道别,好聚好散。但是他没有想到,秦沐远会揽过他的肩膀,笑着说:“鹿先,我和你一起回国,怎么样?”

 

这是鹿先最经常想象的场景,也是最经常否定的场景。他不相信秦沐远会做出这种决定。秦沐远在美国有待遇不薄的工作,有稳定的人脉关系,拿了多年的绿卡,想入籍只怕随时可以入。他们之间又算什么呢?生死相随的恋人?食髓知味到甘愿跨越大洋的炮友?鹿先想说,别这样,自己是个无趣的人,不值得他这样做。可是转念一想,可能只是对于秦沐远来说,回国有更好的发展机会,他不要自作多情了。于是到最后,说出口的,只是一个“哦”。

 

鹿先因此骤然感受到一种压力。他忽然非常迫切地想把秦沐远永远留在身边。他只是个寂寂无名的海归学生,他们之间有十几年的差距,他要拼了命去追赶。鹿群、荒野、簌簌的叶、呼啸的风,追逐和屏息时的剧烈心跳,还有四散的惊鸟,都在一瞬间远去,取而代之的是钢铁水泥铸就的丛林,人头攒涌,密不透风。

 

一开始很辛苦,无论是鹿先还是秦沐远,但他们还能在深夜开两罐啤酒,像模像样地干杯。任何进展都是值得分享的喜悦。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,一切都逐渐归于平淡。他们不再是西部的顶尖猎手,不再是大学的天才枪手,只是辽阔大地上一座普通的城市里两个普通的人,淹没于人海。

 

鹿先能很明显感觉到秦沐远的变化。衰老是逐渐显现的,工作上的瓶颈似乎越来越勒得他喘不过气来。鹿先很想听他说说,就像从前一样,高兴也好,悲伤也罢,痛快地聊一段。可是秦沐远生动的神情渐渐褪色,取而代之的是紧绷的唇、紧皱的眉。直到他先提出:“我们去旅游吧,去欧洲打猎。”

 

鹿先快忘记了秦沐远打猎的模样,直到他开了一枪,他才悲哀地回忆起根本不可能失手的秦沐远。那个雄姿英发的人已经永远留在他的记忆里了。

 

鹿先的思绪茫然地飘散,指尖触到了扳机——他当然不可能开枪。只是秦沐远悲伤的表情提醒他,即使没有这把枪,秦沐远也会被杀死——被时间,被他们理应一起追求的共同生活。

 

像他那样的猎人,宁可葬于荒野,消逝于风。而鹿先想拼命追赶的东西,已经不存在了。

 

他攥紧了枪。

 

枪口一直抵着小腹,秦沐远觉得有些不舒服。但这份不舒服比起心底的沉郁,实在太好忍受了。他依然注视着鹿先,不经意间从对方颤动的眼睫中读出了一丝难过。

 

鹿先忽然躬起身,在他唇上轻轻落下一吻。秦沐远一瞬间分了神,一股大力从手上传来,鹿先猛地挣脱,夺过了那把枪。

 

砰!

 

受惊的鸟群扑腾着翅膀冲向天空。

 

鹿先翻过身,压着秦沐远凶狠地亲吻。那把手枪被扔到几米开外,走火的弹壳落在草丛。

 

可能是天才枪手最后一次摸到手枪的机会,他却把枪远远丢开了。

 

良久,直到荒野再次沉寂,他才停下,两手撑在秦沐远肩侧,静静地与他对视。

 

“秦沐远,你真的老了。”

 

没等秦沐远回话,他忽然俯下身抱住对方,闭着眼微不可察地蹭了蹭他的脸颊,喃喃道:

 

“秦沐远,别老这么快,我还想和你一起打猎呢——不打猎了,还有工作、吃饭、上床、呼吸、活着,我都等着和你一起。”

 

秦沐远默默抱住鹿先,轻轻拍拍后背。他说不出心中是喜是悲,只觉得嘴角忍不住翘起的同时,眼眶也止不住有些湿润。他闭上眼,低声道:“那怎么有办法?那没有办法的。”

 

鹿先沉默了一会儿,缓缓道:“——没事,你慢不下来,我追上去——追到你身边,和你一起。”

 

秦沐远紧紧抱着他,自沉默中睁开双眼,道:“好,那我可得一直跑下去。”

 

那个追踪鹿群的猎人,紧追不舍,终于等来了那头鹿的回眸。枪响以后,他倒在地上,看着傲人的鹿提起一只蹄子,虚按在自己的胸膛上,澄明的双眼凝视着自己。究竟是猎人擒获了鹿,还是鹿擒获了猎人?

 

这不是一场捕猎游戏。又或者说,这样一场游戏以猎人和鹿都被时间捕获而告终。只剩下两颗彷徨中颤动的心,沿着遗留的爱意,重新认识眼前的人,喜欢眼前的人,拥抱眼前的人。不论过去如何,总能从现有的踪迹中一次又一次地发现,我们会在未来不断地爱上彼此。哪怕是无可逆转的死亡,也会从中获得新生。

 

再次听到那样的风声,穿过荒野,钻入丛林,灌入交缠的呼吸,掠过耳际。

 

(完)

 

 


附记:

   写着写着就和歌相去甚远了,选择了“打猎”这个意象又过于小布尔乔亚。其实写打猎只是单纯地因为趁steam打折入手猎人之后上头了。不管怎么说,歌听得蛮爽,写得也蛮爽。

    这种“歌文互酬”的小游戏原本还打算一直玩下去,或许能和更多人一起玩,也把lofter当作记录这一切的好地方。还有不少想写的系列。可惜了,这个愿景有一半我能坚持,另一半却不由你我左右。

    都在打包搬迁,尽管我根本没什么作品,也没人看,还是不能免俗。实在找不到下一个废物可以存文的地方了,就埋在硬盘里,等哪天不耐烦了清理空间吧。

    行行重行行,何日是归期?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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